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 |||||||||
名 称 | 上海XX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XXXXXXXXXXXXXX | ||||||
□普通注销原因(仅限普通注销登记填写,根据企业类型勾选) | |||||||||
□有限责任公司 及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 股东决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外商投资企业(最高权利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决议解散。 □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 ||||||||
□非公司企业法人 |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 因合并而终止。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 ||||||||
□合伙企业 (请按实际情况勾选) | □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因 。 | ||||||||
□个人独资企业 | □ 投资人决定解散。 □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普通注销(仅普通注销登记填写) | |||||||||
公告情况(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无须填写) (请按实际情况勾选) |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告日期:
□通过报纸公告 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 | ||||||||
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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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情况(请按实际情况勾选) | □ 已注销完毕 □ 无分支机构 | ||||||||
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请按实际情况勾选) | □ 已清理完毕 □ 无债权债务 | ||||||||
清税情况 (请按实际情况勾选) | □ 已清理完毕 □ 未涉及纳税义务 | ||||||||
对外投资清理情况 (请按实际情况勾选) | □ 已清理完毕 □ 无对外投资 | ||||||||
海关手续清缴情况
| □ 已清理完毕 □ 未涉及海关事务 | ||||||||
批准证书缴销情况 (外资企业填写) | □批准证书已缴销完毕 □不涉及批准证书 | ||||||||
批准(决定)机关 (批准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填写) | |||||||||
批准(决定)文号 (批准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填写) | |||||||||
经济性质 (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 | □全民所有制 □集体所有制 □联营 □其他 | ||||||||
主管部门(出资人) (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 | |||||||||
□简易注销(仅简易注销登记填写)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非上市股份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日期 | 年 月 日 | ||||||||
适用情形 | □未开业 |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 | |||||||
□无债权债务 |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 | ||||||||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 |||||||||
指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 姓 名 | 张三 |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身份证件号码 | 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固定电话 | XXXXXXXX | 移动电话 | 139XXXXXXXX | ||||||
委托权限 (请按实际情况勾选) |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有关文书。 | ||||||||
□申请人签署 (必填项) | |||||||||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申请人签字,详见“注”
企业盖章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注:1、申请普通注销的已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清算组负责人(清算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
2、申请普通注销的已清算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因合并或分立未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
4、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由其指定的清算组负责人(破产管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必填项) |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粘贴张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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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提供,用于上海XX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注册登记。签字:张三签字 |
附表1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市场主体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市场主体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存在股权(财产份额)被冻结、出质或者动产抵押,或者对其他市场主体存在投资;
正在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正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
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市场主体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全体出资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签署。
2、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
3、申请人为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的,由其隶属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主体公章。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主体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其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