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 年 12 月 29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 1999 年12 月2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 年8 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2005年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 2013 年 12 月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第四次修正 2023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股 东 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 事 会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七章 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九章 公司债券
第十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附 则